湖南省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受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委安排,我校将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受理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治理对象为全校党员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以下方面问题:
1.严禁补课乱收费。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并收费。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学校)做宣传或在校内张贴、发放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及宣传资料等。
2.严禁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推荐、暗示、诱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艺类课程培训、集训并收取费用。
3.严禁以各种教育信息化名义乱收费。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门禁卡、门禁APP、电子学生证或视频监控等购买费用。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信息化系统及教育APP,学校及第三方机构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禁违反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违规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严禁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严禁收取“早晚自习费”“晚自习值班费”“寒暑假托管费”“午休管理费”“午托值班费”“延时服务费”“早自习阅读费”“午间阅读费”等名目费用。严禁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返还款和擅自提高代收费标准等行为。严禁借助家委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合作方名义代收费或收取服务性费用。
5.严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和自考助学班违规收费。严禁违规开办自考助学班,擅自举办自考助学班,自考助学班收费标准需报教育部门和发改部门备案。严禁违规联合办学机构采取“成人教育专科+自学考试本科”套读,“技能+学历”等方式招生办学,捆绑收取“劳动技能费”“培训费”、自考助学网络平台使用费等费用。
6.严禁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中外联合办学乱收费。企业承担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教学任务,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举办产业学院等名义在学费之外额外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严禁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与学历教育挂钩的培训、实训并收取费用。严禁学校和实习单位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岗位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行为。
7.严禁招生入学乱收费。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及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严禁教师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其他任何费用。
8.严禁教材、教辅资料乱收费。教辅材料选用坚持“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资料,或不执行“一教一辅”原则,要求学生或家长购买多套教辅材料;严禁违规指定选用、征订教材版本;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者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严禁违规征订专题教育教材教辅和阅读、写作等活动书籍。严禁违反规定收受教材回扣、手续费或索要其他利益。
9.严禁其他教育乱收费。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杂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等行为。严禁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乱收费,严禁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擅自引进第三方机构向学生推广服务或产品并收取回扣,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介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第三方机构公众号、小程序及其产生的收费二维码,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推荐、暗示、诱导学生和家长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严禁食堂强制学生搭餐或违规收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
二、举报方式
受理实名来电、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
1.举报电话:0745-2552592
2.来信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平安路73号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纪委收,邮编:418000
3.来访地址: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校纪委
即日起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涉及教育乱收费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属实的问题线索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湖南省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