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八崴按此进入秘密通_9ⅹ9x淫插免费播放_水蜜桃一区一一区三区在线看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学校新闻

实施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相关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12/11/26 9:34:24 信息来源: 编辑:办公室编 点击量:2871

 

实施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相关知识问答

 

 

一、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目标和主要举措有哪些?

答:发展目标: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00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00万人左右。

    主要举措: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和学生生活补助制度。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评价多元化。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完善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如何表述“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

答: 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强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万名高级技师。

 

三、《国家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职业教育是如何规划的?

答: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2、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3、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4、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基本要求,巩固发展成果,推动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质量。
  切实把握时代特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以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中长期目标,落实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坚持育人为本,以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国家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能力为根本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面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走”,围绕企业人才需要“转”,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变”;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不断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技能支撑和人才贡献。

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是怎样表述改革创新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的?

答: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和重大机制基本健全,改革创新实现整体跨越,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吸引力大幅提升,就业贡献率、经济贡献率明显提高。
  1.事业发展目标
  ——保证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1800人左右,办学效益明显提高;3年累计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企业经营培养2000万中级以上技能型人才。
  ——大力发展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农业职业教育,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支撑国家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年均规模超过1.2亿人次,3年累计完成4亿人次的培训任务,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逐年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数量,力争使全国专任教师平均生师比达到20∶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5%;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量比例达到25%;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得以实施,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稳步提高办学质量,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数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供给基地。
  2.服务产业目标
  ——服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等国家产业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整合、重组和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培养数量充足、能支撑产业振兴规划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适应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育种等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再制造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创新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环境、课程和教材,培养一批基础性技能型人才。
  ——对接以现代农业为代表的第一产业,扶持农业职业学校发展,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办好涉农专业点,多种形式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培养250万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技能型人才,造就数以亿计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对接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按照企业生产的技术、设备和设施标准,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条件,提高虚拟仿真、模拟现实和多媒体教学等信息化教学实训水平,培养800万技能型人才。
  ——跟踪现代服务业调整、升级与发展趋势,应对第三产业职业岗位特别是新职业岗位变化,及时调整课程设置,高标准安排课程内容,有效开展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多种形式的顶岗实习,培养950万具有现代服务理念和综合素养的人才。
  3.改革创新目标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以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为基础,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基本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各方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以促进教育与产业紧密结合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高质量,基本形成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格局。
  ——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基本形成多途径多形式实现工学结合的局面,“校企一体”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动态更新专业、课程和教材,专业建设管理规范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的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在职继续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
  ——创新职业教育评价考核制度,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基本形成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质量评价机制。
  4.基础能力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办学标准,生均校舍面积、图书和仪器设备总值逐年提高,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重点支持建设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2000所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现行省级重点学校建设标准;2/3的学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
  ——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装备先进一流、人员配套齐全、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国家重点产业升级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基本形成以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生人均经费拨款标准为基础,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机制和管理办法相配套,保障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基本形成以《职业教育法》为依据,以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等为主体,以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等制度为基础保障,支撑中等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框架。

六、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提出了哪些思路和设想?

答:支持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的示范,成为国家和区域产业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力量,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改革办学模式。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加强建设,推动规模化办学,建成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示范性职业学校;依托示范性职业学校、行业组织和覆盖行业的企业组建“行业型”、“区域型”和“特色型”职业教育集团,促进集团内部学校、企业、行业等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同时带动农村、西部、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共同发展。改革培养模式。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一体、顶岗实习;改变单一强调连续学习为连续学习和分阶段培养相结合,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人继续学习模式。改革教学模式。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评价模式。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探索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新途径、新措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创新教学环境。重点建设现代化“技能教室”,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创新专业设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精品专业;加强贴近区域产业、民族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特色专业。创新教材应用。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实现教材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创新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教学方式的工作过程导向;更新教学手段,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支撑随时学习;创设生产服务模拟场景,特别是通过数字仿真、模拟流程、虚拟现实等方式生动直观地展示知识、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创新队伍建设。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着力提升学校校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能力。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的决策机制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构;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完善招生、教学、资助、免费、就业、财务和资产等学校业务管理办法。
  本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评审、予以重点支持和实行评估验收,联合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学校提出改革创新规划,按照评估验收标准落实建设任务。
  2010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3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2011年,支持第二批4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研究制订示范学校验收办法。2012年,支持第三批3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评估总结示范学校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成果展示活动。

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1、能够带动带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2、是解决发展方式、办学模式、培训模式、评价模式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

3、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从注重扩大规模到全面提高质量这一阶段性转折的关键环节

4、对于推动新时期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国家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八、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机制创新,着力提高育人效益,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坚持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强调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自主创新、具体实施,确保建设计划的落实,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九、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从2010年到2013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大幅度提高这些学校办学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1.改革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盈,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2.改革教学模式。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创新教学环境,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实践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通过数字仿真、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方式,在教学中普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3.改革办学模式。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模式。通过整合、调整和园区建设等方式,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增强学校办学实力。联合相关行业、企业以及其他职业学校共同组建职教集团,促进集团成员之间优势互补。建立辐射机制,带动农村、西部和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共同发展。

4.创新教育内容。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用人需要,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建设国内领先的精品专业。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针对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在现有教材基础上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创新教材展示方式,实现教材、教辅、教具、学具、课件和网站等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

5.加强队伍建设。以改革教师培养、评聘和考核为核心,注重提高教师的德育工作能力、专业教学能力、实训指导能力等综合素质。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校长培养,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6.完善内部管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规划、执行、质量监测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规范的招生和考试制度、严格的学籍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等。同时,建立规范的电子学籍、教务和资产等信息系统,保证学生等信息的全面准确;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7.改革评价模式。以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企业用人标准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突出技能考核学生的学习,促进学校课程考试与职业资格鉴定的衔接统一,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围绕社会需求评价学校的办学,动态适应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十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是如何规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项目学校主管单位、项目学校的主要职责的?  

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项目学校举办者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要求,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二)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按要求向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项目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主要责任人。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学校立项申报书、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并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

  (三)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将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年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 

(五)接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

 

十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项目资金应如何管理?第五章是如何表述监督检查与验收工作的?

答:项目资金应如何管理:

1、项目学校应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专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2、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学校改善教学、实习和实训条件,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实习实训,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等。

3、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基础能力建设费:主要用于购置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需的实验实训设备。用于基础能力建设的费用不得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20%。

  (二)校企合作机制建设费:主要用于项目学校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包括开展工学结合,共同建设生产性、服务性实训环境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支持项目学校开办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

  (三)专业课程建设费:主要用于项目学校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对重点支持专业进行科学研究,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校本教材、课件和优质资源等方面的支出。

  (四)师资队伍建设费:主要用于项目学校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以及从行业、企业聘用有丰富一线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教师培训进修的费用不得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10%。

4、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的目标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专项资金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纳入项目学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6、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列支。

7、项目学校应将年度项目收支情况纳入单位决算统一编报。

8、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项目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9、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学校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抵偿罚款以及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他支出。

答:监督检查与验收工作:

1、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2年。起始日期自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复项目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之日起计算。

2、建立部际联合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和项目学校自我监测的三级监控考核体系,对项目学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实行事前科学论证、事中监控指导、事后效益评价的全过程审核、监控和考核。

  (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依据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分阶段采集绩效考核信息,组织对项目学校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调整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终止经费支持。

  (二)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项目的实施,检查和监督项目学校的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三)项目学校举办者负责领导项目的实施,切实履行各项资金及政策支持承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进度。

  (四)项目学校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和过程管理,设立专门机构,建立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

3、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

  (一)编报虚假申报信息,骗取项目学校建设权;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

  (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五)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4、项目完成后,项目学校应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初审后,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申请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其他地区和学校进行示范、带动和辐射的成效,以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

5、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对项目学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与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授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称号,予以挂牌。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予以通报,不予挂牌。

 

 

 

 

书记室:0745-2714387   校长室:0745-2130171   办公室:0745-2712102   招生办:0745-2714347 公众咨询、监督、投诉邮箱:329207750@qq.com
阿拉善左旗| 梁平县| 和龙市| 乌兰县| 花莲县| 滦南县| 台山市| 彭泽县| 雷山县| 兰西县|